本报讯从北京市物价局获悉,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该局将在年底前对包括电信行业电信资费等四项价格进行检查。
电信资费检查的重点:经营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、无线寻呼、公用电话及代办点、互联网、出租电路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电信资费政策的情况。
检查的主要内容是: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;擅自设立项目、标准收费;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,不执行规定的减免优惠政策;采取改变电信业务规程等形式,变相提高收费标准;以保证金、抵押金等形式强行集资和收费;擅自改变计费方式,直接和变相降低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;地方政府、部门越权规定资费项目、标准、加价集资或降低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;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的行为。